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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08 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了做好 2008 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 ( 补考后 ) ,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 70% (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应的学分要求)者,均可自愿按专业报名。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允许跨专业报名。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报名学生应填报《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报考音乐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报考专项。考生报考时可填报两个志愿,即报考院校、参考院校(必须与报考院校具有相同专业,师范、非师范类具有相同专业亦可),并在服从调剂栏填报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在报名时一并签写《 2008 年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 样式见附件一 ) ,《考生诚信承诺书》由专科生源院校留存一年,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冀教规 [2005]4 号)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报名时间为 2008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由专科生就读院校统一组织报名(本科院校选拔专业及数额见附件二)。报名统一使用专接本教育选拔报名系统软件采集信息。电子摄像规格:格式 JPG ,大小 22.6X30.1( 宽 X 高,毫米 ) ,分辨率 30 0× 300dpi ,彩色(最好采用电子注册采集的照片文件)。报名考试收费按冀价行费 [2006]13 号文规定执行。报名信息审核汇总于 3 月 21 日至 3 月 26 日进行,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试
   ( 一 )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类、医学类、理工类、财经类、管理类、农学类、艺术类、体育类、英语类九类。文史类、医学类专业考外语、政治、计算机基础;理工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基础;财经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基础;农学类、管理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三)、计算机基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外语、计算机基础;英语类专业考政治、计算机基础。公共课试题全省统一命题,其中,外语 120 分,高等数学或政治 100 分,考试时间 150 分钟;计算机基础 40 分,考试时间 30 分钟。

  专业课考试由本科教育承办学校确定,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用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三。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 300 分,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 240 分。英语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其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的成绩约各占 50% 。具有相同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命题由省教育厅指定牵头院校实行全省联合命题。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部分专业实行全省联合考试,参加联合考试专业的考生其公共课及专业课的考试均在联合考试考点进行。

  ( 二 ) 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 2008 年 5 月 17 日上午,以外语、高等数学 / 政治、计算机基础为序,实行一次发卷,分段考试,分段收卷。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 8 : 30 分至 11 : 30 ;艺术、体育类专业 8 : 30 分至 10 : 30 ;英语类专业 8 : 30 至 10 : 00 。

  实行联合命题的专业课考试时间统一为 2008 年 5 月 17 日下午 2 : 00 至 5 : 00 ,其他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三)试卷发送及成绩报送

  各本科院校务于 2008 年 5 月 15 日至 16 日到省教育厅领取公共课及联合命题专业试卷,并于 5 月 18 日交回。 6 月 1 日前各本科院校必须将专业课考试成绩报送省教育厅。 6 月 14 日公布公共课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考生成绩。

  三、选拔

  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成绩总和 ( 不含《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 ) 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分数线由本科选拔院校划定。按照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对报考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按成绩依次选拔有参考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 2008 年 6 月将召开专接本选拔工作会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公共课中的《计算机基础》课程考试,考分计入考试总成绩中。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 NIT 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公共课《计算机基础》课程考试在报名时可自愿申请免考,对取得一个模块合格证书申请免考者按该课程满分的 60% (即 24 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申请免考者按该课程满分的 90% (即 36 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申请免考的考生如果参加了《计算机基础》课程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附件: 1 、 2008 年专接本考试诚信承诺书 ;

2 、 2008 年专接本教育选拔专业及数额;

3 、 2008 年专接本教育专业课考试用参考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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